原标题:丙烯期货的交割方式有哪些

丙烯期货的交割方式共有三种,全部为“实物交割”范畴,交易所不接受现金交割:
1、期货转现货: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向交易所申请以现货履约并注销相应期货头寸,流程灵活,可提前完成交割。
2、仓库标准仓单交割:卖方把符合质量标准的丙烯运至交易所指定仓库,注册成“仓库标准仓单”后提交交割,买方凭仓单到仓库提货。
3、厂库标准仓单交割:经交易所认定的生产企业或贸易商(厂库)可直接签发“厂库标准仓单”用于交割,买方凭仓单到厂库提货,省去入库检验环节,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三种方式均按“三日交割法”执行,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第13个交易日;标准仓单实行“非通用”管理,有效期最长2个月,需在偶数月第15个交易日(含)前全部注销。
丙烯期货的交割单位为20吨/手,与丙烯压力槽车的典型装载量一致,贴合现货贸易习惯。交割品级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聚合级丙烯》(GB/T 7716-2024)的I型丙烯,水含量≤20mg/kg;若水含量在20–50mg/kg之间且其他指标达标,可作为替代交割品,但需按交易所公告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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