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期权买方的权利是什么

期权买方的核心权利是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选择权,且无强制执行义务。
具体来说,在合约到期日或之前,可按约定价格(行权价)向卖方买入(看涨期权)或卖出(看跌期权)标的资产;可自主选择是否行使权利,无强制履约责任。这一权利是期权合约区别于期货等其他衍生品的本质特征。
操作意义:
1、对冲工具:企业可买入看跌期权锁定销售价格,规避价格下跌风险。
2、投机策略:投资者以小额权利金博取标的资产大幅波动收益。
3、成本可控:无论市场如何波动,买方损失上限明确,适合风险厌恶型参与者。
与期权卖方的对比
期权市场为双向合约,买方与卖方的权利义务完全不对称:
权利差异:买方独享行权决定权,卖方仅有被动履约义务;
风险收益比:买方潜在收益无上限(如看涨期权标的资产价格大幅上涨),而卖方收益上限为权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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